根據漁農自然護理署資料顯示,全港有24個郊野公園,總面積有440平方公里,佔香港總面積約40%。這都是我們引以為傲的郊野,相比我們周邊的新加坡,她們的房屋政策和經濟發展近年也勝我們一籌,但她們的「公園與自然保護區」佔地只有54平方公里,約是新加坡總面積的8%。
據統計數字,上年2012/2013年度,有大約1200萬名遊客曾享用郊野公園,而參與自然護理教育活動的,更有約30萬人。按數字來說,郊野公園實在帶給很多人不少的歡樂時光。
上年2013年,令人較為難忘的,是發展局局長提出「發展郊野公園」的言論:「發展郊野公園過往會被視為禁區、甚至禁忌,今天又是否完全不可碰、不可談呢?」而前天文台台長林超英回應:「這種想法形同思想癌細胞,若破例徵用郊野公園一寸土地,日後勢必得寸進尺,難以再抗拒發展入侵郊野公園。」
「應否發展郊野公園?」這個議題已有很多人在不同的地方說明了。但「怎樣發展郊野公園?」我們又有沒有詳細考慮呢?
「發展」二字,不禁令人想起砍伐樹木、生態被毀、推土機、打樁機、高樓大廈等等破壞式的發展,這些似乎是我們香港常見的。但為什麼不能存有與環境共融的發展形式呢?例如以前看似古舊式的村落,後面一大片風水林,前面一大片田野,我們的郊野,如真的要發展,何不選擇低密度村落式的發展呢?這就是人稱的豪宅嗎?為什麼一定是豪宅呢?不可以是公共屋村式或是平價私樓嗎?
我十分喜愛郊野公園,圖中所見的是漁農自然護理署名為:「體驗自然」郊野公園教育活動計劃巡迴展覽的現場。目的當然是教育市民大眾認識郊野公園。但現場所見,所有物件都是圖,都是畫。我不太相信這比起親身體驗來得更好。
希望日後我們要到郊外,不一定要坐車坐船,何不一出家門,就可看到,一出家門,便可捉摸得到。
生物科
林貝儀老師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