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有政府官員提出「郊野公園是否真的不能發展?」的言論,令我十分震驚。
因為根據<<郊野公園條例>>,郊野公園設立的目的為:
(一) 保護大自然;
(二) 向市民提供郊野的康樂和戶外教育設施。
郊野公園正正就是各種生物的家園,這些土地一旦發展,會造成近乎不可逆轉的影響,破壞了牠們的棲息地,那不是與當初郊野公園訂定的目標背道而馳嗎?除此之外,郊野公園也是保護香港水資源的重要地方,因為香港所有的水塘也是位於郊野公園。另外,香港也會收集雨水作為飲用水。一旦發展郊野公園,香港的水資源也可能因而受到影響。還有,根據漁農自然護理署2012年的資料,前往郊野公園的遊人約有1290萬人次,進行各類活動,証明郊野公園有其重要性。
環保團體及非牟利團體也懂得善用我們珍貴的天然資源,例如樂施會以毅行者籌款活動推行各項扶貧救災工作。政府何不參考一下做法,認真思量如何善用我們珍貴的天然資源,推動可持續發展呢!?
最後,「人類也是地球上的其中一種物種」,希望各位認真思考應該如何看待我們的環境,推動可持續發展。 |